轉知─「專科社會工作師第二次分科甄審筆試簡章(含第二次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初審作業規定)」
05
2016. 01

「專科社會工作師第二次分科甄審筆試簡章(含第二次專科社會工作師甄審初審作業規定)」公告

壹、依據
  依據「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」第7條、第20條之規定,辦理第二次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筆試。

貳、報考類(組)別
一、醫務。
二、心理衛生。
三、兒童、少年、婦女及家庭。
四、老人。
五、身心障礙。


通訊報名日期
105年1月4日起,至1月18日止,以郵局掛號寄出,逾時報名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
考試日期
105年5月21日(星期六)、5月22日(星期日)

※相關規定與簡章內容,請點閱連結網址

http://www.mohw.gov.tw/CHT/DOSAASW/DM1_P.aspx?f_list_no=112&fod_list_no=0&doc_no=53302